1、斜坡土挖方
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,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。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,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,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。
在斜坡上方弃土时,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。弃土堆应连续设置,其顶面应向外倾斜,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。但坡度陡于1/5或在软土地区,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。在挖方下侧弃土时,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,并向外倾斜,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,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,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。
2、滑坡地段挖方
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、地形、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;
(2)不宜雨期施工,同时不应破坏挖方土坡的自然植被。并要事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;
(3)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。在开挖时,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,严禁先切除坡脚;
(4)爆破施工时,严防因爆破振动产生滑坡;
(5)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,基槽开挖应分段进行,并加设支撑。开挖一段就要做好这段的挡土墙;
(6)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(如裂缝、滑动等)时,应暂停施工,必要时,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。
3、基坑(槽)和管沟挖方
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、沟内,以免边坡塌方。
挖方边坡要随挖随撑,并支撑牢固,且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,如有松动、变形等现象,要及时加固或更换。
4、湿土地区挖方
湿土地区开挖时要符合下列规定:
(1)施工前需要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,若为人工降水时,要降至坑底0.5~1.0m时,方可开挖,采用明排水时可不受此限;
(2)相邻基坑和管沟开挖时,要先深后浅,并要及时做好基础;
(3)挖出的土不要堆放在坡顶上,要立即转运至规定的距离以外。
5、膨胀土地区挖方
在膨胀土地区开挖时,要符合下列规定:
(1)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工作,防止地表水、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;
(2)开挖后的基土不许受烈日暴晒或水浸泡;
(3)开挖、作垫层、基础施工和回填土等要连续进行;
(4)采用回填砂地基时,要先将砂浇水至饱和后再铺填务实,不能在基坑(槽)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方法施工。
钢(木)支撑的拆除,要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。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,随拆随填。
6、坑壁支撑
(1)应尽量减少打桩时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影响;
(2)当土质较差时,宜采用啮合式板桩;
(3)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时,要在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;
(4)在桩身附近挖土时,不能伤及桩身。
7、挖土的一般规定
挖土时应遵守的规定:
(1)人工开挖时,两个人操作间距离应保持2~3m,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,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;
(2)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,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,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,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;
(3)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,不应踩踏土壁其及支撑上下;
(4)用挖土机施工时,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,不进行其他工作;且应至少留0.3m深,最后由工人修挖至设计标高;
(5)在坑边堆放弃土、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,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。